出處:祂的衣裳繸子way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利九23.24)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利十1.2)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正月初一日,帳幕就立起來,當天是個非常忙碌的一天。帳幕立起來後,摩西把帳幕用膏抹了,又把其中的器具和壇,並壇上的器具都抹了,使它成聖;並開始進行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承接聖職的禮,這禮一共要進行七天,這七天內神吩咐他們是不可出會幕的;也是當天,以色列的眾首領,就是各族的族長,都來奉獻,其中為行奉獻壇的禮要進行十二天(詳請參看利未記第八章、民數記第七章)。到了第八天來到高潮,按神的吩咐,亞倫為自己獻贖罪祭和燔祭;以色列人則獻贖罪祭、燔祭、素祭和平安祭。結束之後,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並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真是何其榮耀的景像啊!
從上述的情景來看,我們不難想像以色列人這些天的情緒應該是非常的激動、興奮、高昂。但是就在這一天發生了一件令人意外且哀痛的事,也就是亞倫四個兒子中的前兩個兒子,就是拿答、亞比戶,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要承接聖職太激動了,就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從利未記第十六章1.2節的記載看,拿答、亞比戶應該是取了香壇的火,擅自闖進了至聖所上香),聖經記載他們那次的獻,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於是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我們很希奇看見,當天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火發了兩次,一次是喜悅,一次是憤怒。
有些讀這段聖經的人,把亞倫兩個兒子的死歸咎於他們是沒有照神所吩咐的取壇上的火來獻,也就是他們「獻」是對的,錯是在取的是別處的火,故稱之「凡火」。然而我認為他們的錯,問題不在取了神沒吩咐的「火」,而是在獻了神沒吩咐的「獻」,因為:
1.如果是「該獻」的,那為什麼另外兩個兒子沒獻呢?這不合情理;又難道他們四人都獻了,只是兩人用了壇上的火,兩人卻用別處的火?這動作似乎也不合情理。
2.在帳幕的範圍裏所有的器具都被膏成聖了,何來凡物?且除了燔祭壇和金香壇的火以外,好像也沒有其他的火源。常理下,拿答、亞比戶應該很自然的會取用壇上的火。
因此很清楚的,拿答、亞比戶是自作主張行了神沒有吩咐的事,故我以為「凡」的解釋是因為它不是出於「天」。所以當天從耶和華面前發出來的火,第一次是人行了神所吩咐的,神喜悅;第二次是人行了神所沒有吩咐的,神燒死!
弟兄姊妹,這件事給我們看見關乎「事奉」很重要的屬靈意義。請想想,拿答、亞比戶的獻是出於他們的惡意嗎?是他們的惡作劇嗎?在那樣榮耀、莊嚴、興奮的時刻,他們的獻當然是出於「好意」的,但問題卻在那是「人意」的。可怕的是,神不會因為「人好意的事奉」就有所通融,神的烈火要審判一切不是出於神的!這個原則絕對適用於今天。說明白些,今天人一切的事奉凡不是出於聖靈的引導吩咐,而是屬於宗教的靈發出的「熱病」,就得要當心神審判的火!至於如何辨明是聖靈的引導吩咐,還是宗教的「熱病」?簡言之,這就與人是否有奉獻作活祭的經歷?是否有過在主腳前親近主的生活?是否有學習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是否有……,總之,和主愈有鮮活的關係,靈就愈清明;反之,靈就昏暗,那麼對於事奉的事最好小心謹慎嚴肅看待為妙。
最後請記得,神的旨意、神的工作、神的建造,是神來完成的(而且從永遠的眼光來看,神已經完成了),這不是「(舊)人」能作的。人之所以能「作」,乃是神賜恩給人,使人讓神在人裏面先「作」,使人被破碎了,基督的生命成形了(新人漸長),被基督的生命充滿了,使神這「寶貝」在人這「瓦器」裏,可以自由不被人的肉體攔阻而彰顯出來了,而作神自己的工。換言之,人只是器皿,站在與神同工的地位聽命行事,這就是神的工神自己作的道理。人應當懂得在主裡「等候」和「安息」,如此的事奉才不至於竊取神的榮耀,才是-脫「凡」入「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