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勝小語
選擇伴侶時,相同的價值觀與宗教信仰是必須要考慮,基督徒的婚姻是被神所應允的祝福的
台北基督之家 12月15日 創世記 第108天靈修題材
經文:創卅六1-19
主題:以掃的後裔
分享:
以掃和雅各都是以撒的兒子,上帝不但關懷雅各的後代,也同樣關心以掃的後代。這一章詳細地記載以掃的家譜,顯示了上帝仍重視以掃的家族。以掃有三妻五子(v.1-8)
,十三個孫子(v.9-14),十四族的族長(v.15-19)。上帝沒有因為他輕看長子的名分,就不再施恩給他,上帝仍然祝福以掃,使他兒孫滿堂。
以掃不蒙揀選,或者和他離開迦南地有關,他這樣做類似羅得和以實瑪利。以掃和雅各兄弟「二人的財物群畜甚多,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們,所以不能同居。」(v.7)可見上帝對他倆的賜福,正如先前以撒對他們的祝福(廿七28,39)。兄弟二人因物質的擴展,地方不夠,而不能同居。於是兩人從此分路揚鑣,各奔前程。雅各仍留在希伯崙(參卅五27)。以掃則東遷至西珥山地,成為山地民族之祖,後來與該處山地民族何利人混雜,變成一個新民族「以東人」。(v.1,8,9,10,19,43)
本段經文起首提到以掃娶了「迦南的女子為妻」,這明顯和亞伯拉罕(廿四3)及以撒(廿八1)的吩咐衝突,這為他作為長子卻不被選中提供了部份的解釋。申命記後來清楚指明以色列人不應和迦南居民結親,他們的兒子也不可以娶迦南人的女兒為妻。因此我們在結婚,選擇配偶時,不要忘記屬靈的層面,免得步上以掃的後塵,因娶了「迦南的女子為妻」而失去上帝的祝福,或傷了愛護和關心我們的父母、長者的心。
默想:
1.以掃在擁有一切之時選擇離開上帝的應許之地,這給我什麼教訓?
2.以掃娶了「迦南的女子為妻」,這給我什麼提醒?
禱讀:林後六14
背經:林後六14
禱告事項:
1.為國家
為基隆市市府團隊的一切政策與措施能被神所使用而為每位市民帶來好處及屬靈的利益,預備人心歸向真神。
2.為國度
為基隆市的牧者及弟兄姊妹能禱告呼求聖靈來住在這城並改變自己的生活形態以回應神的呼召。
3.為同工
為主任牧師及你的區牧、小組長能成為裝備、成全聖徒各盡其職的人,使許多人因著他的服事被裝備起來,代禱。
4.為家人守望
用(代上4:10)為自己及家人禱告,求神賜福與我們,擴張我們的境界,常與我們同在,保佑我們不遭患難,不受艱苦。
5.【為宣教】,【為聖工】,【為年度目標】,【為教會本月主要聖工】部分,詳見當週週報
聖經速讀:何一~三,啟六